2019年4月,宏远工厂发生下述经济业务,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不考虑运费、装卸费的增值税抵扣。 (1)1日,企业从光明工厂购人甲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30 000元,增值税3900元,前已付款2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5日,企业从前进工厂购入乙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6500元,购进材料支付运费1000元,装卸费300元,全部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动听的灯泡
于2022-03-20 18:53 发布 3429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3-20 19:00
您好
(1)1日,企业从光明工厂购人甲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30 000元,增值税3900元,前已付款2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 原材料 3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
贷 预付账款20000
贷 银行存款30000+3900-20000=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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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解答
2022-03-20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