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个人开16万房租发票给公司,一共要交多少税 问
您好,这个是个人开发票的税率,你看下吧 答
老师,请教下 企业所得税如何更正申报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问一下研发部门的房租是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 问
会计核算研发场所房租可计入 研发费用 - 租赁费,未单设科目则计入研发费用 - 其他费用;研发人员住宿房租计入研发费用 - 其他费用(职工福利费)。 汇算清缴填报(A107012 表) 研发场所房租:填第 33 行差旅费、会议费(其他相关费用类); 住宿房租:填第 32 行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两类均受其他相关费用 10% 限额约束。 答
请问这个这些日用品是作为办公费,供应商开的专票 问
名称开规范了就可以的 答
老师 这个题目的D到底是作用还是特点,下面又有个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经济法基础中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请老师举例说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通过年龄来判断么。
答: 一、性质不同 1、法律事件,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 2、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二、具体内容不同 1、法律事件:战争、洪水、地震、死亡等等。 2、法律行为:合法法律行为比如:履行合同、按期还款;非法的比如:盗窃、抢劫。 具体事例 小明与小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明天中午在学校大门口,小红向小明交付一个铅笔盒,小明向小红支付10元钱。这里就是由于小明和小红的主观意志所达成的协议,这是属于法律行为,当然,她俩都得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但如果小明高高兴兴出家门准备去拿铅笔盒的时候,不幸被大风刮跑了,此时刮大风这种灾害就是属于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小红和小明都不想铅笔盒被大风吹跑了,但此时法律事件的发生导致了此铅笔盒买卖合同的解除
经济法基础中无民事行为能力到底是8周岁为界限还是以10周岁呢
答: 是以10周岁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经济法,怎么区分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老师讲的我还是没听懂
答: 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从比较法来说,德国法学家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工具,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来源于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的规定,法律只是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时才进行干涉。 而事实行为也可以产生法律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并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比较典型的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拾得物、合法建造行为(物权法第30条)等。 既然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与行为人意志无关,行为人就没有必要将其意志表示于外,因此,事实行为不是表示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表示行为。基于事实行为的上述特征,事实行为不存在行为能力的规则限制,也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事实行为。这一点,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注意。 此外,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不同的性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但在实践中,我认为比较有意义的分类主要是单方法律行为和数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就是依据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生效的行为,典型的如解除权、抵消权,进一步再分为需要受领和无需受领两类。前者如解除权,虽然守约方可以依据单方的意志决定是否解除,不受相对人意志影响,也无需和相对方商量合意,单方可以决定,但这个解除权是要到达违约方才可以生效的,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送达是不生效的,但一经送达就生效,与对方意志无关。后者如所有权之抛弃,遗嘱等,不需要送达相对人,作出就生效了。数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合同和团体行为(股东会决议)等,尤为注意,要约和承诺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单个要约和承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除非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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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子老师 解答
2022-03-19 16:28
小雯子老师 解答
2022-03-19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