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企业应该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而未缴纳的,对应的工资不符合合理性原则,不能税前扣除。 这句话是不是不交社保的话工资不能税前扣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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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3-17 09:28 发布 2586次浏览
- 送心意
少校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3-17 09:35
同学你好,这段话出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原文中只有: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并没有最后的那句话,可能是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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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段话出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原文中只有: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并没有最后的那句话,可能是过度解读
2022-03-17 09:35:23
同学,您好
企业给员工报销“探亲假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受14%的比例限制;但是,取得该路费报销的员工,也是属于取得与任职相关的报酬,需要并入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合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2-04-08 19:47:10
属于支付的税费那个项目
2023-02-03 08:47:23
您好,劳务报酬打八折乘以20%
2022-08-07 12:36:58
您好,借:管理费用等,贷:库存商品等,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022-05-19 17: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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