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下人是主体还是客体呢
义气的跳跳糖
于2022-03-16 14:11 发布 102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人是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2022-03-16 14:12:16

主体是A公司和钱某,客体是装修劳务行为。
2018-08-03 09:58:57

首先人身是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
其次,人身一般不能作为客体,但随着法律界的讨论,作为客体的同意着也越来越多,一般人身涉及的利益可以作为客体
2019-10-27 21:40:01

直接去当地行政审批局大厅就可以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
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性质的。
2020-01-02 09:55:25

嵌入式软件是指嵌入在硬件中的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软件,如我们常见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数码相机、机顶盒、MP3等都是用嵌入式软件技术对传统产品进行智能化改造的结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按照该规定,嵌入式软件可以享受到即征即退的政策。
但是2005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嵌入式软件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企业不能享受退税政策,软件增值税由3%飙升至17%.由此,引起全国各地涉及高科技器件产品研发的中小企业的恐慌。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2006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用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嵌入的软件产品,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有关规定,凡是分别核算其成本的,按照其占总成本的比例,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明确该文件“自财税[2005]l65号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嵌入式软件的增值税退税政策放宽。 但是由于财税[2006]174号所规定的“嵌入式软件生产企业在分别核算成本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软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局限性,企业在享受退税政策时遇到了一些问题。
主体最好是软件
这样退税的比例高
2021-08-19 1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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