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在税务系统开广告服务-广告制作费保存 问
你好,广告服务就得缴纳文化建设费的 答
老师你好,麻烦问一下,我这边是销售瓷砖的,现在不是 问
您好,正常确认收入,收到国补冲应收就可以 答
你好老师,个体户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销售发票收入 问
查账征收:风险极高。无成本发票则成本无法税前扣除,利润虚增导致个税暴增;“有销无进” 易触发税务预警,面临稽查补税、滞纳金及罚款。仅 500 元以下小额零星支出可凭收款凭证 %2B 转账记录扣除。 核定征收:风险可控但非零风险。当期计税不依赖成本票,但仍需保留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明业务真实;无票可能被认定业务虚假,政策收紧转查账后会追溯补税。 答
老师,公司是新能源货物物流公司,一般纳税人税率是 问
运输服务9%,物流辅助是6% 答
老师你好!公司2026年调整社保基数,从2520元调至500 问
嗯嗯,可以调整基数的了 答

谈谈你对最新会计准则收入的认识
答: 可以结合以下内容考虑 1确认依据不再是风险报酬转移,而是依据控制权转移为依据。 2更注重合同,体现了收入和经济法和结合。 3引入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概念,收入分摊确认更为准确。 4关于收入在时点确认还是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更加明确。 你可以结合讲义或者教材展开来叙述。
您的关于客户返利的处理符合收入会计准则吗?
答: 你好,请补充完整你的问题或者原问题下面追问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2019或者2020新会计准则收入是如何确认的呢
答: 你好同学《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增值税法规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038号第三十三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企业所得税法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四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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