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四个人去年10月到12月的工资,在今年1月份由另一个公司付给我们个人,都是以借款名义发给我们的,这笔钱我们公司是要还给那个公司的。我想问账该怎么做才合理,是按发工资来做吗,如果按工资来又要交个税,公司又不太想交个税
攒一口袋笑脸
于2022-03-09 15:53 发布 83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3-09 15:54
同学你好
对的按照工资来做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要交个税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对的按照工资来做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要交个税
2022-03-09 15:54:49

您可以主张没有收到这笔工资,叫他把钱把工资补发给你
2022-04-19 22:38:30

假如员工是3000元的工资,借款5000,约定每月扣员工1000,那么员工得到的工资就是2000;我们实际只是为了走账,实际员工到手工资应该是3000,我觉得应该提高员工的工资4000,扣1000,那么实际到手工资应该才能是3000
2020-06-04 06:34:35

您好
不体现在工资表上 那最好是对方找发票报销
您申报个人所得税11000 万一以后要辞退 就要按这个标准补偿 社保也要按这个缴纳
2022-02-18 09:49:25

同学,你好,不算违法的,没事的。
2022-03-28 21: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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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15:56
朴老师 解答
2022-03-09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