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的账务处理:收入确认比如说4100元,个人交考试中心4100元,但考试中心有收费的两项场地租用费和报名费500元,开个他们个人学员的发票可以是4100-500=3600元吗?
顺其自然
于2017-03-22 12:35 发布 2212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3-22 13:37
老师我再确认一下,代付给考试中心两笔费用分别为1、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每人370元 2、场地费学员每人两百,浙江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实加起来是570元,这两种发票类型是不一样的,除了政府非税收入发票可以代收代付,考试中心开给我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场地费200元可以做为代收代吗?确认对吗?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作为代收代付进行处理。
2017-03-22 13:27:17

可以作为代收代付进行处理。
2017-03-22 13:27:52

您好,同学,您需要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020-02-28 15:49:55

你好,按规定这样是不合法的,违反税法
2016-08-16 13:01:01

您好,开具发票后,按开票上的税额申报交税,收入可以按月确认。
2018-03-22 1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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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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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