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打款给个人,支付房租5200元,房东没有收据和发票;2、支付货款也是对公汇入对私账户20000元,也是没有收据的,因为是新公司,还没正式运营,这些钱都是老板直接叫财务转出去的,这两笔该怎么做账?是不是对公账户转出去的钱都只能做外账?
英
于2017-03-21 16:38 发布 233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你先计入到预付账款。等以后开业了再看怎么处理吧。
2017-03-21 16:39:33

你好,以后如果不能取得发票,可以计入费用,但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2020-01-02 19:04:33

都是些什么款?这个个人是指公司员工还是?
2018-09-27 14:05:04

你好,只能是补做进去了,要不银行存款余额都对不上
2017-03-07 15:43:43

有没有发票都要在外账中反映
2018-04-11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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