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考虑到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的情况,但是为什么分录中没有体现要交的增值税费用呢?不是应该要同时体现:要交的增值税费用和所交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情况吗?难道应交的增值税费用不体现出来吗?总感觉不完整呢!

GFF
于2022-03-04 16:47 发布 1744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3-04 17:01
您好!是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才会有销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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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时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但是 这个并不是购入金融资产本身的进项税 而是发生交易费用的进项税 是允许抵扣的 而转让的话 采用的是差额征税的模式 所以 看起来有些复杂 是为了 和一般的销项税 有所区别的
2019-12-03 21:25:27
您好,这个是这样的,在贷方表示应缴纳多少,而不是实际缴纳多少
2022-03-18 21:36:19
您好!是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才会有销项的
2022-03-04 17:01:55
可以,你可以在转让金融商品时扣掉交易费用的进项税,以抵扣转让金融商品时应交的增值税。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按照有关税务条例保存进项税发票以证明你有此抵扣资格。
2023-03-08 18:53:15
同学你好,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不能抵扣转让金融商品时应交的增值税
2022-04-10 19: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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