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财务需要与外汇管理局对接什么事项?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对方公司破产了,之前发票进项抵扣了,对方公司 问
您好,即使已经填写了主表第14栏,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附表二的相关栏次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监理公司,会有挂靠业务,需要挂靠人 问
你好,是的属于虚开发票,实际并不是你们的业务 答
老师,办理退税人员信息新增是可以填法人吗,可以的 问
你好,尽量是会计,法人它不是会计呀啊 答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已开了其他发票21万,今天 问
只是其他的21万交税,肉不需要交 答

会计制单和审核能是一个人吗?小公司 只有一个会计,做凭证记账、审核、制单都是一个人可以吗?
答: 你好!制单和审核不能是一个人。不过内帐你可以这样
主办会计从哪些方面审核记账会计做账的凭证
答: 第二条 记账凭证的编制,应根据原始凭证进行。 第三条 应该具备原始凭证而事实上没有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会计事项,应由经办人员签报,并经主管各层的核准及主管会计的会签,送与部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编制记账凭证。事后如取得原始凭证时应检附。 第四条 记账凭证内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金额,均应与原始凭证内所表示者相符。原始凭证的余额,如不以分位为止,应将分位以下的数字四舍五入记入记账凭证。 第五条 凡从一科目转入其他科目时,借贷双方的会计科目虽属相同,而会计事项的内容并不相同,或总分类科目虽属相同,而明细分类账科目并不相同者,均应根据项目记账凭证转正。但属于成本计算科目另有规定处理方法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 现金、票据、证券及财产增减、保管、转移,应随时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具记账凭证。但有关生产成本已随时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而直接记入明细分类账者,须按期分类汇总填具记账凭证。 第七条 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形者,视为不合法的凭证,应更正。 1.记账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者。 2.未依规定程序编制者。 3.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者。 4.会计法规定应行记载事项未记明者。 5.依照规定,应经各级人员签章,但未经其签名盖章者。 6.有记载、抄写、计算错误而未遵照规定更正者。 7.其他与法令、公司规章不合者。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审核过了,只录入九月份的凭证,但是出现第一会计月记账凭证无法记账
答: 你好; 你录入9月的凭证; 现在都是10月的日期了。 你看看日期 对不对; 之前月份都正常 结账了吗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邹老师 解答
2017-03-20 15:00
邹老师 解答
2017-03-20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