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事务所,我们单位去年10月份入伙一位合伙人,这位合伙人是在原单位退伙后来到我单位的,我想问我们这种情况在税务年终汇算时,是在原单位汇算还我单位汇算,还是两个单位都汇算。

安详的月饼
于2022-02-24 17:54 发布 80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后面公司汇算就可以啦
2022-02-24 17:56:01
您好,按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或者报销
2022-03-27 17:09:51
所有的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都需要申报采集所有股东的。
2022-02-18 12:01:34
那你得看下你能学到东西吗?
如果学不到的话有合适的还是建议换了
2022-04-01 13:02:07
同学,你好
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利润,按“先分后税”原则纳税。
2023-08-08 14:00: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