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方是销售方,与购买方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合同,合同约定购买方分三次支付货款给我方,第一次是支付50%,发票金额开50%,第二次支付45%,发票金额开45%,质保期结束后支付5%,再开5%的发票,请问老师,我的做法是不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按合同金额开发票200万,然后分三次收取对方的货款

黄谦
于2022-02-24 09:24 发布 125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开票你们协商
2022-02-24 09:26:12
你好 不合理 你们合同怎么约定的怎么开票 如果违约开票或者没有跟对方协商好的情况 可能会承担违约金
2019-06-19 15:36:16
你好!你这个是在合同上写是吗?估计你这个应该是写: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06-15 11:19:41
同学您好,这个要根据双方的合用约定,
2023-09-20 19:43:25
您好,分期开票
关于分期付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做了规定,其中第十一条第四款为: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可见,你单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应按合同约定,在收款当天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9-20 18:25: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