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2-23 21:54

你好!就是暂估发票的金额这是这就是缺票的,除非你们会算清缴有调整

欣慰的期待 追问

2022-02-24 08:23

需加2021年利润总额,减以前年度损益吗

欣慰的期待 追问

2022-02-24 08:24

不知道到底怎么弄了

QQ老师 解答

2022-02-24 08:24

你好!就是你们暂估的金额,否则你们利润表需要更改

欣慰的期待 追问

2022-02-24 08:42

老师,你的意思是2021年税款交了就交了不再去找票补票,不管2021年是吧

QQ老师 解答

2022-02-24 08:50

你好!2021年有暂估数据吗?

欣慰的期待 追问

2022-02-24 09:32

2021年有暂估和2021年没暂估,
暂估发票金额分别怎样的

QQ老师 解答

2022-02-24 09:42

你好!需要按暂估金额准备发票

欣慰的期待 追问

2022-02-24 09:45

2021年利润总额,以前年度损益同样不考虑吗

QQ老师 解答

2022-02-24 09:58

你好!之前的汇算清缴你调整了吗?调整了就不用计算,2021年还没有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以要计算2021年暂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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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暂估发票的金额这是这就是缺票的,除非你们会算清缴有调整
2022-02-23 21:54:16
纳税调整后所得:-400,000.00 当年亏损额:400,000.00 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400,000.00 用本年度所得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0.00 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400,000.00 2023 年(前二年度)应填: 纳税调整后所得:-300,000.00 当年亏损额:300,000.00 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300,000.00 用本年度所得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0.00 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300,000.00 2025 年(本年度)应填: 纳税调整后所得:80,184.27 当年亏损额:0.00 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0.00 用本年度所得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80,184.27 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2023 年为 219,815.73 元,2024 年为 400,000.00 元
2026-03-05 15:55:43
同学您好,不在利润表体现的
2022-03-09 22:16:00
当本期利润总额为负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何调整递延所得税。 企业发生亏损时,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要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如果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本期亏损,那么可以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预计亏损在未来得不到弥补,则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假设前期存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而本期利润总额为负且无其他特殊情况,那么本期可能不需要对递延所得税进行额外调整。因为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基于未来可抵扣亏损的预期,而本期的亏损将增加可抵扣亏损的金额,留待未来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抵扣。 在后续期间,需要持续评估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这些可抵扣亏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例如未来的盈利预期降低,导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那么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如,A 公司于2021年因疫情原因发生经营亏损,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亏损可在未来5年内弥补,且A公司预计其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该亏损,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账务处理如下: 2021年发生亏损-4000万元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4000×2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000 假定2022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可抵扣亏损发生转回,但弥补亏损后,本年仍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0(=10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假定2023年会计利润为4000万元,可抵扣亏损3000万元可全部发生转回,但弥补亏损后,本年需缴纳企业所得税=(4000-3000)×25%=25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750(=30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50(=(4000-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
2024-07-22 09:42:17
你好,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200*12%=24 当年的捐赠纳税调增35-24=9 应纳税所得额是200-20%2B9=189
2022-03-23 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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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不平是什么原因?

    期初余额不平:借方 568070 - 贷方 672.92 = 差额 567397.08 资产≠负债 %2B 权益,总账借贷不平衡 累计借贷是平的,说明本年发生额没问题,100% 是年初期初数录错 / 漏录科目 最快排查 漏录: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没填 错录:资产 / 负债借贷方向搞反、金额录错 差额刚好 = 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大概率权益科目没录期初

  • 老师您好,A公司借款给B公司,实际股东都是一个人,借

    您好,尽快还回来就行

  • 老师,您好,怎样能从公户利润把钱转出来,能帮举些实

    先明确底线:**所有操作必须真实业务、三流一致、依法完税,绝对不能虚开发票、无票转账、长期挂账借款**。以下是**合法合规、可落地、少交税**的利润转出方案(按税负从低到高排序): 一、工资薪金%2B年终奖(最安全、税负最低) - 老板/股东在公司任职,签劳动合同、缴社保,发工资%2B年终奖。 - 年薪控制在**48万以内**,个税约**6%–10%**,工资可**全额抵扣企业所得税**。 - 示例:年薪48万,个税约5万,公司省企业所得税12万(48万×25%)。 - 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二、真实费用报销(零个税) - 老板为公司经营垫付的**差旅、招待、办公、车辆使用费**等,凭**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 无个税,还能抵企业所得税,**一年可合规报销50万左右**。 - 关键:**业务真实、发票合规、三流一致(合同/审批/发票/付款)**。  三、个人资产租赁(低税负) - 老板把个人**房产、车辆、设备**租给公司,签正规租赁合同,公司付租金。 - 租金按**财产租赁所得**缴个税(税负约**0.5%–2%**),公司可税前抵扣。 - 示例:年租金20万,税负约0.5万。  四、劳务报酬(外部服务) - 股东/个人为公司提供**咨询、设计、推广**等劳务,签劳务合同,公司支付报酬。 - 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公司代扣个税(20%–40%);园区代开综合税负可低至**1.56%**。 - 关键:**业务真实、合同%2B发票%2B资金三流一致**。 五、园区个体户/个独分包(大额首选,综合税负1.5%–2%) - 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户/个独**,将公司**咨询、推广、设计**等业务分包给个体户。 - 个体户与公司签合同、开票,公司公户转款;个体户**核定征收**,综合税负**1.56%–2.06%**。 - 完税后利润可**直接提现到法人私户,无需再缴分红税**。 - 示例:转100万,仅缴税约2万,到手98万。  六、股东分红(最规范,税负20%) - 公司缴完企业所得税、提取公积金后,**股东会决议分红**。 -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20%个税**,公司代扣代缴后转账。 - 示例:100万税后利润,分红个税20万,到手80万。  七、绝对禁止的“避税”方式(一碰就被查) - 私户收货款、无票公转私、长期挂账股东借款(跨年不还视同分红,补20%个税%2B滞纳金%2B罚款)。 - 虚开发票、虚构业务、阴阳合同(金税四期大数据必预警)。 八、最优组合方案(综合税负最低) - 日常:**工资%2B报销%2B资产租赁**(零/低税负) - 大额:**园区个体户分包**(税负1.5%–2%) - 年底:少量**股东分红**(规范收尾)

  • 劳务分包公司将部分专业的活分给班组干 班组带

    **结论:班组带头人的个体户可向劳务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合规且常见);农民工个税由劳务分包公司(或个体户)申报,总包/甲方仅为代发通道,不承担扣缴义务。**  一、个体户能否开建筑服务发票(要点速览) 1. **开票主体与税目**    - 个体户已办理税务登记、经营范围含劳务/建筑相关,**可自行开具**或向项目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    - 税目必须选**建筑服务**(如“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严禁开“劳务费”;发票**备注栏必填项目名称%2B项目地址**,否则税前扣除与抵扣受限。 2. **计税与优惠**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15万/季≤45万**免征增值税;超则按**1%征收率**(优惠至2027年底)。    - 可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税,综合税负通常**2%–4%**。 3. **合规边界**    - 业务真实、合同/付款/发票**三流一致**;住建部禁止劳务再分包,但税务只认业务实质,**专项班组分包(如木工、瓦工)合规**。    - 个体户若雇农民工,需为其认定**工资薪金**个税并**全员全额申报**,避免收入成本不匹配引发虚开风险。  二、农民工个税由谁申报(核心判定) 1. **法定扣缴义务人**    - 与农民工存在**用工关系**的主体:劳务分包公司、班组个体户(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为**法定扣缴义务人**。    -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国税发〔1996〕127号、国税函〔1996〕602号,**对支付对象和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即为扣缴人。 2. **常见场景与操作**    | 场景 | 个税申报主体 | 操作要点 |    | 劳务分包公司雇农民工 | 劳务分包公司 | 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代扣个税后发工资 |    | 个体户雇农民工 | 个体户 | 认定工资薪金个税,全员全额申报 |    | 总包/甲方代发工资 | 仍为分包/个体户 | 总包仅代发资金,不扣缴;需留存代发协议、工资表、银行流水 | 3. **风险提醒**    - 分包/个体户**不扣不申报**,将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5–3倍罚款**。    - 总包/甲方**自行扣缴**易造成重复申报,需明确“代发”身份,不越权扣缴。  三、实操建议(一步到位) 1. 与个体户签**《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班组作业范围、价款、结算方式、票据要求。 2. 个体户按**建筑服务**开票,备注栏填项目信息;劳务公司凭票入成本。 3. 个体户为农民工建**工资台账**,**全员全额申报**个税;总包代发时核对工资表与个税申报记录。 4. 留存**合同、发票、付款流水、工资表、个税申报明细**,形成完整证据链,应对税务核查。

  • 咨询下,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合同总价款12万,服务周期

    合同含税 120000 不含税收入总额 = 120000 ÷ 1.06 = 113207.55 销项税额 = 113207.55 × 6% = 6792.45 每月会计确认收入 = 113207.55 ÷ 12 ≈ 9433.96 借:银行存款         40000 借:应收账款         80000 贷:合同负债        113207.55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6792.45 借:合同负债         9433.96 贷:其他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9433.96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会计每月确认 9433.96 企业所得税也按月确认,和会计一致 → 不需要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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