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答案和老师的解析怎么不一样啊?不是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一般保证吗?老师讲的怎么时候未约定保证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一贝
于2022-02-22 13:35 发布 953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2-02-22 13:37
同学你好!这个视为一般保证的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
(以前的话,是视为连带保证责任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这个视为一般保证的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
(以前的话,是视为连带保证责任的)
2022-02-22 13:37:44
你好,公司未成立责任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先找谁都可以,也可以请求所有人赔偿
2022-03-20 23:21:53
您好,背书和保证的人不一样的,但都是保证责任
承兑汇票背书后背书人承担担保责任。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2023-09-07 19:41:04
答案是对的,乙银行无权直接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在本题中,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甲公司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由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4-06-25 12:54:58
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哈
2024-01-07 14: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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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贝 追问
2022-02-2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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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