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 我这边是行政事业单位 我们单位有两个账户 一个是市级财政的零余额账户 一个是地方财政的保留户 发放工资都是转的应发项到工资代发户上,扣的保险部分拨回保留户,保险单位部分另外转到保留户,再从保留户一起缴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保留户上的除了这一部分保险的个人部分以外还有地方财政拨过去的钱,现在情况就是保险扣发项和转过去的保险单位部分金额都有问题,和地方财政拨过去的钱混在一起用了,想请问我想知道保留户上的支出能否用地方财政拨过去的钱减去保留户上的余额来反映,因为转过来的工资保险这些钱都已经在市级财政的会计核算那边做了支出。

辛勤的曲奇
于2022-02-22 11:46 发布 25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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