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咨询几个问题:① 银行公户的年费,应该计入管理 问
① 银行公户年费和②购买支票的费用,均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这是更贴合业务实质的主流处理方式。 ③ 财务费用二级科目“手续费”,核心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金融机构相关收费,比如银行转账手续费、账户管理费、支票工本费、网银服务费等。 不同回答有差异,是因为部分人按“费用用途”将其归为管理费用(管理企业账户产生),但按“费用性质”(与资金收付、融资相关),财务费用更准确,且实务中企业和准则更倾向此分类。 答
老师好,请问哪些不能税前扣除?比如:行政性罚款 问
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收取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出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扣除。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9、与其他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答
老师,请问一下,我名下有一个公司,给我们另外的子公 问
无偿借款税务可能纳税评估 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大白话:大部分市场主体之间借款是否需要利息)视同销售利息收入(会计不确认利息,税务也要确认) 答
老师,你好,请问公司买了香草期权,有收益的话,要缴纳 问
按理解,要交增值税的 答
您好,请问银行提现的业务,记账凭证上的制单人是谁 问
同学,你好 谁做的凭证,谁就是制单人,一般是出纳 答

有限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那普通普通合伙企业包括什么?
答: 一、我国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企业区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类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指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主要区别: 1、合伙企业名称。应分别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合伙人要求。人数要求分别为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出资形式要求。 分别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合伙事务执行人。 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的继承人的资格。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书上说,普通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我的想法是,有限合伙企业都是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有普通和有限合伙人。老师我是哪里没理解呀?
答: 您好,有限合伙企业市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子女是未成年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专为有限合伙企业,不是还有其他普通合伙人吗,为啥要专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 你好 有限合伙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其中至少有一个人以上是承担无限责任,其他的合伙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即只以他们在企业的资产承担责任。 上述合伙企业中,有一个有限合伙人了,所以要改为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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