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任会计把“工资”计入“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在新建帐时,可以把“工资”放在“应付职工工资”里吗?(意思就是:把科目换成后者)2、新建帐是根据明细账的“各科目的余额”来录入期初数据吗?

妮妮
于2017-03-10 11:59 发布 1150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3-10 12:10
1、那“社保”和“医保”放在哪个科目下好些呢?上任会计放在“其他应付款-社保/医保”,总觉得不合适,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需改成“税金及附加”吗?
3、国税中的增值税已在税局厅申报成功,并清卡了,但是国税申报软件中的“增值税的附加税”无法提交上报,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何升级国税软件?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是的
2017-03-10 12:02:48
你好 你检查 一下 是不是没记账呀
2019-07-13 13:06:17
电子版跟教材根本不匹配,而且这电子账也是错的,
2017-12-20 11:34:56
你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2017-09-21 15:50:09
这2个是一样的人吗 如果是就可以对冲
2016-08-23 11:48:1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袁老师 解答
2017-03-10 12:02
袁老师 解答
2017-03-10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