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任会计把“工资”计入“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在新建帐时,可以把“工资”放在“应付职工工资”里吗?(意思就是:把科目换成后者)2、新建帐是根据明细账的“各科目的余额”来录入期初数据吗?
妮妮
于2017-03-10 11:59 发布 1140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3-10 12:10
1、那“社保”和“医保”放在哪个科目下好些呢?上任会计放在“其他应付款-社保/医保”,总觉得不合适,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需改成“税金及附加”吗?
3、国税中的增值税已在税局厅申报成功,并清卡了,但是国税申报软件中的“增值税的附加税”无法提交上报,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何升级国税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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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解答
2017-03-1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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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