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1-25 18:24

同学你好,可以直接结转成本的,按分出公司的成本价入库存,使用时再结转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5目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小洁九 追问

2022-01-26 07:45

老师那做账这些成本怎么入账

小洁九 追问

2022-01-26 07:46

结转,我知道,但是入账应该怎么入?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2-01-26 07:52

同学你好,借,库存商品,贷,实收资本等科目。

小洁九 追问

2022-01-26 08:29

好的老师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2-01-26 08:58

同学你好,好的,祝你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麻烦给个五星评价,老师回答你的问题将会更加用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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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可以直接结转成本的,按分出公司的成本价入库存,使用时再结转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5目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2022-01-25 18:24:35
你好 这个是什么业务的
2020-08-20 21:41:14
首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来型号的金额,然后重新开具新型号的金额。
2018-03-10 13:27:51
你好,根据4000来冲销的。
2020-07-02 18:58:25
开出多少发票就结转多少成本
2019-03-11 15: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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