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建筹办期间19年收到的专票20年10月投入使用有收入,遇到疫情,20年至21年收入免征增值税,得知免税期间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销项于是20年10月-21年3月期间发票没有抵扣,也就不存在转出一说,21年4-12月的销项一直都在抵扣19年的进项,税管员告知因为20年10月免税之前的取得进项在免税期间有收入,要按照折旧额的比例对应转出进项,没明白这是什么规定?如果这样转出基本就没什么可以抵扣的东西了
辛勤的小白菜
于2022-01-24 20:37 发布 543次浏览
- 送心意
Helen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1-24 20:48
同学好
意思是20年10月之前的进项有一部分已经免税了,对应的进项部分就不能抵扣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9-03-01 21:12:52

免税项目,这个不能抵扣进项税,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2020-03-10 22:00:51

不可以计算抵扣。一次收购可以
2019-08-31 15:52:02

不,小规模才有这个优惠
2019-08-02 08:48:08

学员朋友您好,如果属于诊疗收入的话,是可以免增值税的,免税不需税分离,也不需要体现销项税和进项。
2023-11-09 19: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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