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法人是退伍军人的企业税收优惠如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1小芳
于2022-01-21 16:06 发布 12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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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1-21 16:07
你好,你想问什么问题
相关问题讨论

月销售收入不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元,免征附加税。
2018-03-13 10:20:01

你好,你想问什么问题
2022-01-21 16:07:45

你好!这个附加减免每个地方不同。你要问当地税务局
2019-03-04 10:36:59

你好,城建税随着增值税减免而减免,交纳而缴纳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9-02-20 15:27:08

老师:是的,小规模增值税免征地方教育税附加和教育费附加,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优惠政策。比如,山西省限制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本地教育税附加政策,暂时推行缓缴政策,不增加手续程序。
2023-03-20 1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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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芳 追问
2022-01-21 16:09
小惑老师 解答
2022-01-21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