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院湘潭县人民医院与乌石镇中心卫生院签定了医疗废水处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卫生院每年支付69000后根据支付发票复印件和卫生院开据给我总院的往耒结算收据转账给卫生院,但总院财务说经办人要写上我的名字,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又不是当事人我只是把票据送到总院财务转账,请麻烦详细解答
苗条的铅笔
于2022-01-19 10:23 发布 676次浏览



- 送心意
波德老师
职称: 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财务人员可以在收据收款人处签字,合同需要业务人员签字
2022-01-19 10:43:04

你好!专票没有问题,普票的话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
2019-07-10 20:56:36

是的,发票专用章吧
2017-12-23 12:24:20

发票属于税务局管辖业务范围,看看发票是国税还是地税的,然后去向国税或地税工作人员举报即可,电话12366打通后,转1为国税, 转2为地税。
2016-01-21 17:01:07

发票丢失了,去税务局报备可以的。
2020-12-16 1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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