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院湘潭县人民医院与乌石镇中心卫生院签定了医疗废水处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卫生院每年支付69000后根据支付发票复印件和卫生院开据给我总院的往耒结算收据转账给卫生院,但总院财务说经办人要写上我的名字,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又不是当事人我只是把票据送到总院财务转账,请麻烦详细解答

苗条的铅笔
于2022-01-19 10:23 发布 899次浏览



- 送心意
波德老师
职称: 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财务人员可以在收据收款人处签字,合同需要业务人员签字
2022-01-19 10:43:04
你好,你们开具发票,是有一联记账联你们自己留存做账的。
2019-08-28 22:02:13
你好,加盖单位的公章就可以证明是你单位给的。
2022-02-11 13:21:09
你好,如果是原件丢失了可以
2022-01-19 16:29:12
你好,这个是发票丢失吗?如果丢失的可以。
2022-03-17 14: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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