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跟别人新成立一个公司,新公司社保,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为办理完善,为了不耽误员工,社保跟住房公积金由原来的公司先代扣代缴,新公司在转款给原来的公司,账务分开核算,现在款项已全部结清,由银行汇款,原来公司出具代扣代缴费用明细盖公章,这份做原始凭证可以吗?
Aime
于2017-03-07 16:47 发布 849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3-07 16:50
那这笔账务怎么处理?去年的账务这费用做到了管理费用了,新公司社保、住房公积金手续未办理完善,导致要在别的公司代扣代缴,员工多有签署劳动合同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实际上是不行的。税局不一定认可。
2017-03-07 16:48:17

你好; 是的。要有凭证 附件的
2022-02-18 11:55:44

现金发工资,工资表员工签字入账
2019-04-25 09:42:21

你好,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2021-12-17 15:12:33

员工是自己承担全部的公积金,但是是由公司代扣的,计提工资的时候不需要计提这部分,直接从员工应付的工资中扣除,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9-09-29 16: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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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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