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体户店铺去年2021年5月开业,核定个税经营所得是季报,去年第三季度第一张我报了,第四季度第二张我这样报有没有问题?收入就是第三季度加第四季度,那成本这块是不是也是第三季度加第四季度?

嗯
于2022-01-14 14:22 发布 103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22-01-14 14:33
你好,收入就是第三季度加第四季度,那成本也是第三季度加第四季度,
如果没有其他地方交社保,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也可以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是算核定征收 。超过是需要交个税,经营所得,这个一般是按收入核定交税不能抵减成本,
2021-06-29 09:18:28
你好,收入就是第三季度加第四季度,那成本也是第三季度加第四季度,
如果没有其他地方交社保,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也可以扣除。
2022-01-14 14:33:26
你好,按实际开票的金额93296.33计算个人经营所得
2022-03-26 10:47:01
您是说核定征收吗?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金额缴纳即可。
2019-10-22 09:04:32
你好,你可以看一下这个表格
2019-03-28 12:58:3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嗯 追问
2022-01-14 15:04
嗯 追问
2022-01-14 15:04
宋艳萍老师 解答
2022-01-14 15:07
嗯 追问
2022-01-14 15:11
嗯 追问
2022-01-14 15:12
宋艳萍老师 解答
2022-01-14 15:17
嗯 追问
2022-01-14 15:19
宋艳萍老师 解答
2022-01-14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