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税法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 问
同学,你好 会计还是正常做,正常按期折旧 答
我们和另外一个公司共用电费,我们直接把钱交给供 问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答
合作项目已完成已全额开票,甲方长期未付款,乙方通 问
1你们开的对方专票,对方已经抵扣了 是的话找他税务局 就说不支付 抵扣了 让他税务局给协商下 答
公司准备注销,资产负债表中应缴税费一行金额应该 问
还可能是留抵的进项 答
老师,自己研发的东西,没有进项要怎么办,很多东西是 问
你可以看一下你们符合免税的政策吧,符合要求可以免增值税 如果不免税的话,其他都没有发票吗?比如你的固定资产房租水电费这些没有的话需要正常就 答

企业研发费占比表和研发费用明细表是单独的报表吗
答: 同学你好 你是说电子税局里面吗
请问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40行与41行和42行有勾稽关系吗?为什么我填写这个表总是提示我40行=41行+42行?请问哪里有错?
答: 您好,40行与41行和42行有勾稽关系,因为您当年的研发费用金额(40行),要么费用化(41行),要么资本化(42行),不可能有其他情况。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 年度汇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七)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这么填?
答: 您好,企业的其他相关费用可以参与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该报表29行至34行是统计其他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第34行是分析填写不超过总额10%的其他相关费用,所以第3行金额是包括第34行“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三)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例如:某企业2016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 该企业2016年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98.89万元[(97.78+100)×50%=98.89]。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平平 追问
2022-01-14 08:40
朴老师 解答
2022-01-14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