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某个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地成立分公司(所得税独立申报核算),前期一部分收入成本入账到总公司,现在问题是:分包到目前截止累计结算产值500万(开工到现在),从从总公司付款50万,后期450万从分公司付款,我可以把450万全部入到分公司的分包成本里吗?谢谢
ride311113
于2022-01-13 21:26 发布 812次浏览
- 送心意
肖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需要合并汇总缴纳的
2019-12-20 17:54:03

同学。分公司的所得税本就是总公司处理的。总公司汇算后按比例分配给分公司,分公司承担自己那部分。
如果是分部 总公司缴纳,那么分公司通过其他应付款处理。
2019-08-09 21:11:58

您好!
从分公司付款的450万,可以全部入账分公司成本。
建议:核对一下计入总公司的收入与成本是否匹配。
2022-01-13 23:10:12

总分公司合并汇总纳税是税法允许的,补亏通过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按合并报表后的亏损额填。如果合并后是盈利的,则无法补亏。
因为一开始就按独立申报操作的,该补亏,需要与税局做好沟通工作。如果税局强制性不允许不亏,那分公司的亏损确实无法弥补了。
2020-03-18 18:12:41

你好!
对的,填写汇总数字就可以了
2019-07-05 0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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