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0日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成立一个月以后找的会计,几年时间都没有经营,今年想注销,说是2018年4月到6月没有年报,是什么原因,会计有没有责任,到税务所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没有报备,这个情况,想注销应该走什么程序,都需要交什么费用,我去税务所找过了,工作人员说需要交罚款,什么票也没开,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操作几下,说也不用罚款了,说给所长留点现金就可以了,给了1000元,工作人员说是给所长的,说这事是所长说的算,我们是不是被税务所的工作人员套路了!是所长违法了,还是工作人员违法了

潇洒的大门
于2022-01-11 11:07 发布 4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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