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公司跨地区建厂房,其他办公室人员没在厂房所在市,只有生产人员在那边。原来在办公室人员所在地注册过一家公司,请问1.是否还需要在厂房所在地成立一家公司?2.会计核算该怎么进行?是当作一个公司还是两个3.涉及到的税哪些在厂房所在地缴纳,哪些在办公人员所在地缴纳?请老师帮我仔细梳理一下,万分感谢!!

听雨
于2022-01-08 21:50 发布 131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2-01-08 21:51
不用啊,你直接在你那个公司所在地去开那个外出经营证明就可以了。你这个就是一个公司,而不是两个公司。直接按照一个公司来核算,只是说在外地有一个跨地区经营的项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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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啊,你直接在你那个公司所在地去开那个外出经营证明就可以了。你这个就是一个公司,而不是两个公司。直接按照一个公司来核算,只是说在外地有一个跨地区经营的项目而已。
2022-01-08 21:51:31
新年好
可以的,但是你注册地要联系到你,才可以的
2022-02-05 13:03:40
你好,需要看你当地工商局对这方面的管理,我这边是只能一个
2022-03-24 15:47:34
同学您好,需要注册公司,具体是子公司好是分公司,具体需要看你们的实际情况的
2022-03-12 17:00:51
你好,严格来说不可以的
2022-03-09 08: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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