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遗失了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示,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开戊。丁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吗?,后续质权是否设立?
顽石
于2022-01-07 21:59 发布 1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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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2-01-07 22:23
你好,是的,丁拥有所有权,志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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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丁拥有所有权,志权成立
2022-01-07 22:23:07

你好!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来核算。
2020-08-02 20:13:13

您好,最好有具体的明细是什么
2019-01-14 12:49:25

你好,要对方开票,不然以后所得税汇算不让抵税的,
2019-08-29 09:08:08

你好,开具体的明细就可以当桌子、椅子
2022-04-13 15: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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