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项发生在2021年的费用,发票没开,钱付了,我们计提在2021年,发票开在2022年一月,这样我们可以在21年税前扣除吗?不用纳税调整吧?

漂亮的冰淇淋
于2022-01-04 17:36 发布 951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的,暂估和发票一致的,不需要调增。
2022-01-04 17:37:02
你好; 将第1列名称修改为“资产损失直接计入本年损益金额”,新增第2列“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和第18行“贷款损失”。
比如说
第1列“资产损失直接计入本年损益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对应项目的资产损失金额,不包含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第2列“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第18行“1.贷款损失”:填报金融企业当年发生的贷款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2023-06-12 13:49:09
金融企业从事允许从事的贷款业务,按贷款资产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但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分类提取的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克税前扣除,分别为 关注类贷款额的2%、次级类贷款额的25%、可疑类贷款额的50%、损失类贷款额的100%
2023-03-16 14:46:24
你好; 你们有什么资产损失; 比如现金 、存货、 固定资产损失都会写这个表格的
2023-05-15 11:32:46
是的,需要纳税调整
2024-02-19 11: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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