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张明为某公司会计,20×8年9月5日为年客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并在当月20日在税控系统进行抄税,甲客户当月25日因发票认证通不过要求换开发票 (1)请问张明能客对该张发票作废? (2)如果不能作废发票该如何处理?

细心的早晨
于2022-01-02 09:12 发布 426次浏览
- 送心意
税剑法盾
职称: 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税务会计,会计领军人才,法院陪审员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开票方已抄税,数据以上传。故不能作废;2.只能申请开红字专用发票。
2022-01-02 09:14:40
你好; 不用认证;这个是特殊情况。 全额抵扣
2022-06-08 10:54:23
可开一张0.01元,再红冲一张。通过这种方式
2023-07-24 10:54:23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作废发票必须办理注销登记,发票上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时,必须开具变更登记表并办理登记变更。
2、作废发票后,应当由购方承担销售方损失的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税款。
3、作废的发票必须当场开具注销登记证明,以及随时准备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查核。
4、作废发票上的信息应当即刻交付税务部门,并形成报废确认函,并在有关发票所属的季度终结后报送到有关税务机关。
5、作废发票若有可能被泄露,则销售方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严格遵守税收管理法规。
2023-02-20 23:56:27
你好!是的。按要求就是一定要登报。作废也要全部联次齐全
2022-03-24 09:15:2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