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张明为某公司会计,20×8年9月5日为年客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并在当月20日在税控系统进行抄税,甲客户当月25日因发票认证通不过要求换开发票 (1)请问张明能客对该张发票作废? (2)如果不能作废发票该如何处理?
细心的早晨
于2022-01-02 09:12 发布 382次浏览
- 送心意
税剑法盾
职称: 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税务会计,会计领军人才,法院陪审员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开票方已抄税,数据以上传。故不能作废;2.只能申请开红字专用发票。
2022-01-02 09:14:40

对方给你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你红冲
2019-12-17 15:35:50

你好 通行费的电子普票可以和专票一样勾选认证抵扣的
2019-04-01 15:23:55

您好,您提醒一下对方,您是不需要做什么操作的
2020-02-11 21:00:00

将发票退给开票方,如果已认证抵扣,就应做进项税转出,待取得发票后重新记进项税。
2014-10-21 16: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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