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背景:天津某外资企业 A 于 2017 年 3 月以减免税方式(免表)进口一套设备,品名:包装机,税号:8422400000,于 2019 年 8 月决定将此设备转卖给国内企业 B。作为关 务师请结合海关监管政策提供关务操作方案?
完美的大碗
于2021-12-31 08:50 发布 12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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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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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设备未过监管期,提前解除监管要补税,补交的关税按余下当时进口总值*关税税率*未到监管年限/监管年限
2021-12-31 09:00:24

这个设备未过监管期,提前解除监管要补税,补交的关税按余下当时进口总值*关税税率*未到监管年限/监管年限
2021-12-31 09:00:20

你好,这个设备未过监管期,提前解除监管要补税,补交的关税按余下当时进口总值*关税税率*未到监管年限/监管年限
2022-05-13 12:31:03

根据海关监管政策,外资企业A将设备转卖给国内企业B时,需要办理减免税手续。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1.提交申请:外资企业A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审核备案:主管海关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
3.变更报关单:如果外资企业A的进口货物已经报关进口,则需要办理变更报关单手续。
4.补缴税款:如果外资企业A在减免进口税后转让了该设备,则需要在转让前补缴剩余的税款。
2023-09-24 05:56:21

你好,这个设备未过监管期,提前解除监管要补税,补交的关税按余下当时进口总值*关税税率*未到监管年限/监管年限
2021-12-17 1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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