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账费用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问
那个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答
现在要补21年的印花税,税款所属期起和止填什么日 问
您好,这个填整年的,按次可以的 答
公司之间刷流水互相转,不超6个月内还回,需要签订借 问
那个不需要交税的,只是走流水 答
增值税即征即退?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吗? 问
您好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中的“税收减免”模块,选择“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进行备案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中的“一般退(抵)税管理”下的“入库减免退抵税”模块,进入退税申请页面。 在“入库减免退抵税”模块中,填写“退(抵)税费申请审批表”,选择“提退税金类型”为“先征后退”,“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为即征即退资格备案文书号,“申请退抵税(费)方式”为“退税 答
第19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思路 问
1. 期末库存数量:500 - 400 = 100(吨) 2. 期末账面余额:100 * (500 / 500) = 100(万元) 3. 可变现净值:100 *(0.95 - 0.1) = 85(万元) 4. 期末应有跌价准备余额:100 - 85 = 15(万元) 5. 售出结转跌价准备:50 * (400 / 500) = 40(万元) 6. 结转后现有余额:50 - 40 = 10(万元) 7. 本期应计提:15 - 10 = 5(万元) 答

我单位在异地施工,需要在当地预交税款,如何做
答: 你好! 一般是拿合同和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预交税款,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具体政策我发给你: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预缴税款,及选择运用简易计税方法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分包款应取得上述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后方可扣除。
我想问下,我在异地施工,自行开票,但预交税款要在当地交,如果先开票,后去预交税款,可以吗?最晚多长期间内必须交税
答: 可以的,建议最好不要跨月预交税款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异地施工涉及预交税款怎么做?
答: 借:应交税费-预交XX税 贷:银行存款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