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上海,有2家分公司注册在江苏,分公司不开票,独立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人员社保都交在当地,之前都是总公司每个月转账给分公司支付工资和社保,但是分公司没有提供人员工资表, 缴纳社保清单,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不合理的话怎样操作合理合规?
失眠的自行车
于2021-12-20 20:38 发布 864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1-12-20 20:59
同学您好,分公司需要,总公司可以挂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分公司需要有具体的工资表和社保缴费凭证做账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是分公司发,分公司交社保
2021-12-22 10:40:35

同学您好,分公司需要,总公司可以挂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分公司需要有具体的工资表和社保缴费凭证做账的
2021-12-20 20:59:08

你好,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主体,所以只要总公司资质有效且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是可以享受的。
2020-01-08 19:25:20

你好,填写分公司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总额的金额
2020-07-10 14:18:44

比如单独成立自己的公司
2019-07-23 16: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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