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中国公民李某2014年5月取得一笔讲学收入20 000元,其中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5 000元。李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捐赠扣除限额 = 20 000 ×(1 - 20%)× 30% = 4 800(元)<实际捐赠5 000元,所以李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 000 ×(1 - 20%)- 4 800]× 20% = 2 240(元)。这个解析不是很明白
索奈依
于2017-02-21 10:11 发布 1266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2017-02-21 10:16
您好,这个捐赠是扣除是限额是收入的3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可以扣4800的,
本来是以20000*0.8的,再扣除捐赠的限额4800,然后再乘以个税税率就是应交的个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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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捐赠是扣除是限额是收入的3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可以扣4800的,
本来是以20000*0.8的,再扣除捐赠的限额4800,然后再乘以个税税率就是应交的个税了。。
2017-02-21 10:16:49

个人捐赠的扣除限额是30%
2017-04-01 23:14:12

20000*(1-80%)的30%可以扣除,就是其中的4800可以扣除,(16000–4800)×20%=2240
2017-11-16 10:20:25

收入20000
所得=20000*(1-20%)=16000
向贫困地区捐赠扣除限额=16000*30%=4800
所以个人所得税=(16000-4800)*20%
2017-11-09 14:18:38

选择B,连载应该算作一次收入,要相加起来,超过4000按照扣除20%计算,另外稿酬还可以按照70%算,所以选择B
2020-03-22 1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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