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速达3000里面,我当月做了估价入库,销售且已经结转了成本;次月发票回来,发票金额和暂估价不一致,我按发票金额做了釆购入库,按原暂估入库金额做了估价退货,结果造成了库存为零,库存金额为负数,应该怎么调整?在哪个界面调整?
李文仙
于2021-12-11 08:23 发布 174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11 08:34
您好,您收发票和红字冲回的数量相同,影响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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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发票暂时取得不了的时候先确认暂估 然后调整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账款-暂估
下个月发票来了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账款-XX公司
最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20-06-03 16:36:59
老师,我想知道怎么调整?
2021-12-11 08:47:16
好的,谢谢老师
2021-12-07 17:24:51
嗯哪 对方一开始没说没有增值税票 现在倒拿来一堆定额发票 我这里已经开出去增值税专票了
2017-03-11 14:09:32
同学你好,可以直接结转成本的,按分出公司的成本价入库存,使用时再结转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5目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2022-01-25 18: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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