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4月1日以100万元的售价销售商品给乙公司,同时约定于6个月后以市场价格回购,甲公司认定为售后回购行为,并进行了会计处理,不属于售后回购吗
H.H
于2021-12-10 15:08 发布 581次浏览
- 送心意
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助理审计师,证券从业,基金从业,小学英语教师资格
2021-12-10 15:43
你好,属于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销售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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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销售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2021-12-10 15:43:17
你好,选项C不确认收入,体现 了实质重于形式。
2019-02-26 10:50:54
请职称群咨询,里面有答疑老师
2018-05-11 09:41:43
A是因为分期付款形式上是普通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相当于让客户延期还款。
B是因为形式上几个公司独立经营,而实质上几家公司归属于同一母公司,所以应该编制集团合并报表。
C表面上为售后回购,实际上到期为市场价回购,回购价不确定,不属于售后回购。
2019-10-28 16:46:06
你好,2017年8月31日甲公司因此项售后回购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100+(115-100)/5*3=109
2019-09-09 2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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