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当初建厂时从个人股东那借了940万元,当时记入了资本公积,后来想转增资本,但工商局不批准,只好从资本公积转出到其他应付款,再转增资本,到现在这笔钱一直没动,还在其他应付款,现在税务局查帐,说这笔钱应该算股息分红要我们补个所税,请问应该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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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2-16 07:02 发布 617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如果确实是股东借款,不应该分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就要补税
2017-02-16 07:29:47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19-11-19 17:08:18
可以这样处理,作为差错更正处理。
2019-08-29 16:31:37
你好,按正常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2019-05-27 19:00:19
你好 企业欠老板的钱转到资本公积 股东和股东会同意就可以 没有什么风险
2019-03-13 09: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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