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1-12-07 10:44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一: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法人资产,且以其出资额为依据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是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资产,若股东在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是依据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否则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二:股东人数不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最高不超过50人出资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最高不超过50人,但没有最低限制。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三:设立依据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是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合伙企业法》设立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四:利润分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分配依据一般情况是根据实缴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但可以分配方式灵活约定。而有限责任公司分取红利一般情况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当公司资本新增股东是有权认缴出资的,当然也可以依据各股东意见不按实缴出资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五:转让方式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可以相互转让的,若合伙人需要转让给外人时,则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才可,且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可以相互转让的,若需要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至少一半股东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六:决策、组织机构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在法律规定上是没有最高权力机构的,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不得是有限合伙人执行,且有限合伙人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且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员工、经理层、监事、董事、股东组成,公司决策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为执行机构,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七:出资方式略有不同。不同之处是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进行劳务出资的。相同之处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都可以以非货币财产(可以估价及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出资或者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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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一: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法人资产,且以其出资额为依据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是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资产,若股东在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是依据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否则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二:股东人数不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最高不超过50人出资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最高不超过50人,但没有最低限制。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三:设立依据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是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合伙企业法》设立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四:利润分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分配依据一般情况是根据实缴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但可以分配方式灵活约定。而有限责任公司分取红利一般情况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当公司资本新增股东是有权认缴出资的,当然也可以依据各股东意见不按实缴出资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五:转让方式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可以相互转让的,若合伙人需要转让给外人时,则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才可,且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可以相互转让的,若需要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至少一半股东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六:决策、组织机构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在法律规定上是没有最高权力机构的,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不得是有限合伙人执行,且有限合伙人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且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员工、经理层、监事、董事、股东组成,公司决策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为执行机构,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七:出资方式略有不同。不同之处是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进行劳务出资的。相同之处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都可以以非货币财产(可以估价及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出资或者货币出资。
2021-12-07 10:44:26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设立依据 所谓设立的依据,即设立该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二、出资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 注:《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2、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注:《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三、出资方式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注:《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六十条、六十四条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注:《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可见,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且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要求。 四、注册资本 1、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注:《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六十条、六十五条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小结: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合伙企业实行承诺出资制,合伙人如何出资,取决于协议约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五、组织机构 1、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八十二条;第六十七条 2、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注:《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五十一条 六、出资流转 1、有限合伙企业: (1)原则上,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可以继承,有限合伙人资格一般可继承,普通合伙人资格一般不能继承; (3)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财产份额继承及对外转让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注:《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六十条、七十三条、八十二条 2、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原则上,股东资格及股权均可以继承;(4)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做更严格规定。 注:《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七十六条 七、对外投资 1、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投资,原则上无限制。2009年11月20日之前,受政策限制,合伙企业在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方面存在一定障碍。随着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于2009年12月21日施行,这一障碍已不复存在。 注:《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六十条、七十三条、八十二条 2、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投资,原则上无限制,但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注:《公司法》第十六条 八、税收缴纳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在税收缴纳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 1、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注:《合伙企业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项,《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项 因此,仅就所得税缴纳而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不存在双重税负。 九、利润分配 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注:《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六十条、六十九条 2、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分配利润前要先提取法定公积金。 注:《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一百六十七条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有限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方面更能体现其“人合”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且无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强制性要求。 十、债务承担 1、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注:《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 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注:《公司法》第三条 综上所述,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诸多的区别, 而在实践中影响较大的则为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及操作都比较灵活, 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同时,在税负方面,有限合伙也避免了双重征税。
2019-10-09 15:20:53
你好!有限合伙是合伙人里面有一个人只出钱,不管事,以出的钱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大家都以自己出的钱为限承担责任
2017-08-04 10:22:05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设立依据所谓设立的依据,即设立该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e5a48de588b6e799bee5baa631333433623764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二、出资人数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注:《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2、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三、出资方式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注:《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六十条、六十四条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注:《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可见,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且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要求。 四、注册资本1、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2020-05-21 17:55:30
责任不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财产不够,自身财产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企业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11-04 14: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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