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自己有500万,开办有限责任公司,认缴1000万元,实缴200万元,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借款,作为股东借款给公司,这种情况可以吗?也就是说没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实缴500万,但是后期借款给公司,这种借款合同合法吗?
周玉香
于2021-11-26 09:22 发布 826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1-11-26 09:23
在认缴期内的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看你自己的章程,章程里面有注册资本缴纳的方式时间。
2021-09-01 11:37:21

你好,没有这方面的具体限定
2022-04-01 10:06:30

同学你好
你们这个属于关联企业吧
2021-10-22 11:55:14

根据上述政策,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在认缴期限和实缴资本方面有以下处理方式:
未过认缴期的公司:如果公司的认缴期限尚未到期,并且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即认缴的出资期限在2027年6月30日前),则无需调整出资期限。但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剩余出资期限内按时缴纳出资。
已过认缴期的公司:如果公司的认缴期限已经到期,或者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即认缴的出资期限在2027年6月30日后),则公司应当在过渡期内(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减资手续等方式进行调整。
2024-06-26 16:31:38

同学,你好
按照实际填写就行
2024-03-11 13: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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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香 追问
2021-11-26 09:26
郭老师 解答
2021-11-26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