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所用原材料委托B企业加工,B企业属于专门从事加工业务的企业。 6月8日A公司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24 900元,应付加工费为3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 6月17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杂费6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 6月23日将加工收回的物资投入生产甲产品,此外生产甲产品过程中发生工资费用9 元7月12日将此次生产的甲产品全部销售,售价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产品消费税税率为10%。货款尚未收到,这里B企业需要交纳消费税,A公司卖的时候为什么还要交消费税?

喵喵
于2021-11-25 17:59 发布 2799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0
贷原材料25000
2022-03-29 15:23:38
缴纳但是可以扣除代扣代缴部分
2021-11-25 18:26:36
那消费税的计算方式如下,请老师帮忙看下是否正确:
(80000+1000+200)/(1-10%)*10%
2023-12-10 09:50:52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03-29 10:36:24
你好
A.发出原材料的成本
B.支付的运杂费
C.支付的加工费
D.支付的消费税
2020-06-04 14: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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