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出口的商品,12月份拿到报关单,由于进项票没拿到,所以1月份做零申报,2月份也做零申报,2月份才开这笔出口发票,3月份再申报这笔出口退税,这样做合理吗?
心雨
于2017-02-07 21:32 发布 141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2-07 22:17
老师,是的,但是如果没有留抵税额,不是没有退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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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是报关出口的次月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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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而不影响出口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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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一致也是可以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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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增值税发票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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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报关单申报,做四项
2021-11-04 09: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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