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是这样的,我们是开发企业,有车位出租收入(现有物业公司代为管理)130元一个月,其中30元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费,100元是开发企业的场地租赁费,这个钱一直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现在开发企业要撤场了,与个人签订了协议,无偿由个人来承包停车位,后续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但是130还是由物业公司来收取,物业扣除30后剩余的100再转给承包个人,开发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协议要视同销售缴纳税费对吗?开发企业无偿转给个人承包,那这部分无偿转让视同销售交税可以吗?
孔园园
于2021-11-23 14:32 发布 79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11-23 14:40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直接视同销售做收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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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看你们的协议怎么规定的
2019-04-23 14:24:4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直接视同销售做收入就可以
2021-11-23 14:40:10

你好营业范围有 实际 也是发生这个业务就可以开
2019-07-18 17:12:42

您好
小规模开给丰巢快递柜公司是开场地租赁费 税率是5%
2022-04-25 13:52:50

你好!你们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2020-12-22 1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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