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星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2021-11-22 19:52

同学
你好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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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对的。
2019-02-19 21:57:40
你好!操作可以这样,但是本身没有这样要求。
2020-08-14 11:40:20
你好,这种情况不需要做结转未交增值税的分录
2017-05-22 15:36:09
是的
2017-04-15 16:38:15
你好!如果不存在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不做这一笔分录。直接将销项进项税额差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2019-05-24 1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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