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7年4月注册了个体,洗衣店,19年4月注销了营业执照,昨天税务局打电话说18年4季度按查账征收每个月20000,我现在要交税金,滞纳金,罚金。加起来小一万。这合理吗?有说理的地方没?
斯文的野狼
于2021-11-22 14:46 发布 87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们营业执照注销了,税务注销没
2021-11-22 14:46:45

这个要看税局给你的核定书 一般是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核定征收有些地方税局可以不要求你做账的
2018-11-23 14:29:10

你好
自己的房屋需要交
不是自己的房东交
房东不交税务局要求企业交
2021-10-28 12:55:35

你好,有这个可能性 的
2017-02-06 10:52:57

你好,个人建议去当地税局咨询一下,具体是需要补交什么税款,金额是多少,然后根据要求补交相关税款
2018-07-25 21:39:5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