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在线吗?想咨询您个问题。 问
在的 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您好,我1-3月直接 把临时人员的工资放在应付 问
您好,你是要把账调下,是吧 答
如果是FCA如何申报收入 问
您好,1. 报关单上成交方式必须填“FOB”,并在备注栏注明“FCA(具体交货地点)”。因为海关系统没有FCA选项,且FCA不含主运费和保险费,费用构成与FOB一致,所以直接对应填报FOB,同时备注清楚贸易术语,方便税务审核识别,避免影响退税定性。 2. 收入确认时点是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且拿到经签字的提货单/承运单当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收入确认看的是控制权转移,FCA模式下货交承运人后风险就转移了,控制权不在卖方这儿,所以按准则就该确认收入,后续报关单、提单等流程不影响这个时点。 3. 税务申报方面,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增值税纳税申报在确认收入的次月进行,依据是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另外,FCA模式下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卖方不用操心,运输服务也不是卖方的单项履约义务。 答
老师,个人社保怎么代扣?按多少代扣代缴? 问
您好,这个是我们这边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答
2024年1月的折旧不计提了骨,当月减少当有照计,下月 问
成本模式下,2×22 年 12 月 31 日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增加,下月起计提折旧,因此 2×22 年不计提折旧,从 2×23 年 1 月开始计提。 2×24 年 1 月 1 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 2×24 年 1 月无需计提折旧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老师上面这段话是对的吗
答: 您好。是对的呀。请问怎么啦
综合所得 所得项目 预扣预缴期限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方法 预扣预缴个税的确认方法 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的计算方法 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其他所得 所得项目 纳税期限 应纳税所得额确认方法 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答: 你好,你这是要求做什么呀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24年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滞纳金,会计把滞纳金计入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中了,25年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的时候,调增明细表,滞纳金项目账载金额和电子税务局不一致,怎么处理账务,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
答: 需要将错误计入 “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的滞纳金调整到正确的科目 “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 税收滞纳金)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红字) 然后,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余额转入 “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如果涉及盈余公积,还需要调整盈余公积。假设盈余公积计提比例为 10%,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 税收滞纳金) 借:盈余公积 - 法定盈余公积(红字)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红字) 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 账载金额调整:在 25 年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对于滞纳金项目,应按照调整后的账务数据填写账载金额。即账载金额应是调整到 “营业外支出” 科目的滞纳金金额,确保账载金额与实际账务处理一致。 电子税务局数据不一致处理:由于之前会计处理错误导致电子税务局数据与实际不符,需要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说明情况,提供相关的账务调整凭证和说明材料,申请更正电子税务局中的相关数据,使其与调整后的账载金额一致。然后按照正确的数据进行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将税收滞纳金在 “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项目中进行调增,调增金额为调整后的账载金额。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11-17 23:22
笑笑 追问
2021-11-17 23:30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11-17 23:38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11-17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