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房企,近期检查2017-2018年所收发票名称非建筑服务,所以备注没有写,但会计科目入账了建筑安装工程费,请问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要求对方重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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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11-10 09:34 发布 1180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1-10 09:36
你好 ; 开的是什么 内容。如果是建筑服务大类的发票。 必须要备注的。没有备注就不合规的; 你看下发票内容写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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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开的是什么 内容。如果是建筑服务大类的发票。 必须要备注的。没有备注就不合规的; 你看下发票内容写的是什么
2021-11-10 09:36:21

同学你好
税局大厅可以直接查询
2021-08-02 12:35:19

你好,这个发票不能使用了,新的章应是国家税务局总局,然后下面是山东省
2019-12-23 15:43:58

你好 是不是对方发票没有上传呢
2019-12-18 14:45:45

你好,嗯嗯,是的呢,所得税不可以扣除的
2019-07-12 1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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