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销售生产设备到海南去,有什么免税政策吗
思雨sy
于2021-11-04 15:40 发布 150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一般没有 打12366问下 是注册在海南的企业有优惠政策
2021-11-04 15:41:43

你好; 农机整机销售是免税的 。 批发零售 农机是免征的。 关键是看你满足农机不
2021-12-29 18:48:35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27 16:58:46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纳税人生产有机肥产品,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是: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2017-06-08 22:30:15

你好 你们是什么行业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0-02-26 1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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