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成都的A公司为商品批发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A公司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入商品一批,不含税价为6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78万元,款项已支付,有关单位已经过认证。 2.将本月购进的10个手机赠送用户,此款手机账面不含税单位售价为,3000元,单位不含税采购价格为2000元 求业务一和业务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冷静的芝麻
于2021-11-02 20:56 发布 1779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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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可以抵扣进项税是13000%2B1000*9%%2B50000*13%=15950
销项税是1000*200*13%%2B100*150*(1%2B10%)*13%=28145
应交增值税28145-15950=12195
2022-03-21 16:13:09
您好
业务一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8万元
业务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10*0.13=2600
2021-11-02 20:57:5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1-06-30 20:22:54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00×200×13%+100×150×1.1×13%-13000-3000
2021-06-24 18:01:20
您好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请问运费跟设备是专票么
2022-03-21 16: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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