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1-01 16:07

您好!这是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成立,而无效一般都是内容违法

小辛辛 追问

2021-11-02 15:05

A错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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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附条件合同还没生效,表示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是区别于无效的,当条件没有产生时,合同也并不是无效,而是处于未生效状态,只有当合同达到了条件合同才能判断是不是有效或者无效。合同无效是根本无效,可能是由于违法法律法规,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标示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效。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3-06-16 17:19:18
一、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2019-04-29 14:49:24
你好同学,如果不通过年检的话,就不购买
2022-04-23 08:56:07
你好;   比如 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是附条件的收款权(时间以外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应收账款是无条件的收款权(仅受时间的影响)。 比如我们出售一件商品,合同约定验收之后就可以收款,所以验收之后我们就确认应收账款。 如果我们出售两件商品,全部验收之后才能收款,当只验收一件时,我们就应该确认合同资产,因为我们还要交付另一件商品且验收时才能收款,此时才确认应收账款。 合同负债,是核算企业在履行履约义务之前先收到了钱,要确认一项负债,以前是用预收账款来核算,现在在确认收入时,因合同产生的先收到款项的用合同负债核算,待到履行了履约义务之后将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2022-01-18 12:08:11
学员,你好。两者区别还是挺大的,以下区别供参考: 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2022-01-01 16: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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