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七月份 认证抵扣了两份进项票总额是2750元,也已经缴税了 进项税是316.37元 对方把这两张发票丢失了,问过税务局,让我们开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对方开红字冲了这两张发票。然后对方再开蓝字发票寄给我们。 应该是按2750元开具两张蓝字发票,寄给我们,但是对方开具的蓝字发票是21990元,这21990元是包含2750元的,多开了19240元。开具日期是9月份。 那我们现在七月份和十月份的税帐怎么处理,十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怎么办?
甜蜜的小笼包
于2021-10-28 19:22 发布 766次浏览
- 送心意
潘潘老师
职称: 管理会计师 财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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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把之前7月已做账同样做红冲!你按到10月收到的发票进行重新做账,多开部分你要看咋么处理,是计入你的成本还是做什么再进行处理!
2021-10-28 19:28:09

您好
B. 纳税人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是为了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05-28 15:51:32

按规定,登报
2016-02-29 15:46:05

您好,是的,您说的完全正确
2019-10-09 14:55:55

申请的信息表只有上传税局成功之后才有信息表编号的,你开具了红字信息表之后还要再进行上传。
2019-12-30 16: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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